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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典型案例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-29
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局于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对南充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嘉陵区陈寿路68号修建的汽车展厅涉嫌无证建设进行立案调查
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局于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对南充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嘉陵区陈寿路68号修建的汽车展厅涉嫌无证建设进行立案调查,经查证:该公司于二00四年六月在没有办理《建设规划许可证》的情况下动工建设该汽车展厅2340m2,钢架结构,工程总造价119万元,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三十二条,根据《四川省<城市规划法>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我局于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对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:罚款人民币6万元,并限期15日内补办《建设规划许可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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