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作者:佚名 典型案例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1-29
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二OO四年六月十一日对某房产公司在嘉陵区陈寿路修建的“XX花园”商住楼进行立案调查
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二OO四年六月十一日对某房产公司在嘉陵区陈寿路修建的“XX花园”商住楼进行立案调查,经查证:该房地产公司于二OO三年九月,在没有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情况下动工建设商住楼5栋,共计违法建筑面积14221平方米,工程总造价426万元。该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三十二条,根据四川省《城市规划法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我局于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向该房产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:罚款人民币21.3万元,并限期15日内补办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|